
昨天下午6点,我从东四十条地铁口出来。本想走大厦底下的近道,可是外边阳光太金了,金得我不甘心啊。
我就站马路边儿往对面看,是另一个地铁出口,我中学时候永远经过或者进入的口儿。
猛地我就看见口上站着俩学生了。都穿我们学校校服,跟我暗中期待的一样一样。因为几年前的这时候,我也站那儿。
他们俩好像吃东西呢,男生比女生高一头。这让我很替当时的自己羡慕。
我往前走了。对面平行的一路上又猛地出现好几拨我们学校学生。有三个女生一起的,一个巨高的男生和两个巨瘦的男生一起的,还有俩女生后头跟一男生的。我当时就笑了,就像看见自己班同学一样,具体的名字都能叫出来,而且一一对号。
然后我发现自己在唱《回到过去》,对,周杰伦。我真不是主动开口的。
周杰伦风靡在我们的初二和初三。《简单爱》是代替眼保健操十分钟的“功放”“合唱”曲目。
喜欢我、我也喜欢的那人长得就像周,尤其像《八度空间》磁带歌词上的照片。
但是“《八度空间》那会儿”我们已经不好了,所以《回到过去》显得格外有意义。我总觉得那就是他发自内心想给我唱的。
啊哈。我能从每首歌儿的歌词里找到他对我的感受,越找越恰当……当然都是推断的,预测的,我希望的。
现在的自作多情,基本可以归功于那时候。
这些天电视联播青年歌手大奖赛。几种唱法穿插进行,貌似很是丰富多彩。
美声我兴趣平平,民歌就算了,原生态是总有点儿意思,流行呢……我现在就说说。
大家年轻人都喜欢音乐不是么,都摇滚、朋克、金属、骚灵和非主流不是么,为什么不拿流行音乐来标榜自己呢?
因为流行是缺的。
好,听国外流行的该急了,说你懂个屁啊。我不懂。我没说你。
我说“中国流行乐”四个大字好么!!错了,五个……其实还应该加一个“当下的”。
咱们就听听歌手大赛流行组都唱的什么,从歌,到词,到嗓音,到处理和修饰,到音乐品味……惨不忍睹闻嗅味触。
惨不忍啊。
算了,这一批判和见解又“见”出几千字,不是我资格之内的事了。
所以我竟然提到了被诸多摇滚等青年爱好者撇嘴的周杰伦;
我怀念和臆想着一个流行音乐名副其实地盛行并且深入人心的时代啊。
它能在你心里占一大片地,给你以后的那个季节,那个天气,那个情景,那个气味创造一个回忆和陶醉的可能。
一种很轻松的浪漫。
现在被人用来“正襟危坐”的高雅音乐,在古代也是一种世俗——不该理解为高雅对立面的世俗。
流行音乐,这个最易普及的大众文化,是不是更有责任做得出色呢。
如果让我给人推荐音乐,我不想说英国的叉叉,美国的叉叉叉。我想说中国流行音乐里的“叉的n次方”。可我现在说不出来。
我喜欢范晓萱和以前的王力宏,那是因为我从初中开始喜欢他们。
这种纯用个人色彩建筑的喜好,一点儿也不值得推荐和分享给别人吧。
如果我说,我初二那会儿每天睡觉前听王力宏《永远的第一天》专辑,边听边演我和他的故事,而且特别投入,
你会觉得那些首歌儿好听么?
我只好说,我继续臆想着,像周杰伦他们带给我的煽动一样的,流行音乐盛行时代。
每个喜欢感受音乐的人,不管年不年轻,都能尽情地唱,并且骄傲地推荐和分享自己的精品,该有多好。
多好。



